2008年10月7日 星期二

美國投資銀行轉變為商業銀行之狀況摘要說明

  • 前言
   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(FED)97.9.21宣布,在美國金融風暴中僅存的兩大投資銀行高盛(Goldman Sachs)和摩根士丹利(Morgan Stanley),將轉型為銀行控股公司。未來兩家銀行將可接受存放款業務,並可永久向FED借款,以及受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(SEC)和FED的直接監管,其存款也將受到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保護。
    這不只是自30年代經濟大蕭條以來美國金融體系的最大規模重整,顯示FED不想讓這兩家機構倒閉,也代表過去20年投資銀行業以高風險、高獲利縱橫華爾街的風光時代,也將走入歷史。
  • 緣由
    在本次金融風暴中,像美國銀行與摩根大通銀行等大型商業銀行,雖然蒙受巨額虧損,但卻能夠抵擋的住衝擊,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有銀行存款做為緩衝,不像投資銀行為獲得高額利潤,仰賴短期舉債,容易受擠兌影響,譬如貝爾斯登與雷曼兄弟財務陷入困境時,都曾出現擠兌現象。
    因此,高盛與摩根士丹利為了生存,同意和其他商業銀行一樣,接受政府更嚴格的監管,以換取聯準會更多的緊急借貸,及穩定的資金來源—也就是民眾與企業的存款。
    目前高盛與摩根士丹利僅由SEC管理,兩家總共接受FED大約6名稽核人員監管。變成商業銀行後,則必須接受數家政府機構(包括SEC、FED)數10名稽核人員嚴密查核,而且財務揭露必須更多、資本公積要提高,還有涉足的高風險投資活動也有所限制。
    因此華爾街宛若回到1933年Glass-Steagall Act (葛拉斯–史提格爾法,註)制定之前的年代。當時美國經濟陷入大蕭條時期,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整頓華爾街,把投資銀行與商業銀行分開,就是所謂的Glass-Steagall Act(詳細說明如附件)。
  • 小結
    近幾年,美國投資銀行的一些傳統業務前景黯淡,於是投資銀行從事風險高的投資。在去年為獲得更高報酬,借貸金額經常超過其資產價值25倍以上。像現在高盛每投資22美元,資本只佔約1美元,摩根士丹利的槓桿率更高達30倍,而美國銀行卻只有不到11倍。
    本次金融風暴,已使貝爾斯登和美林遭到銀行收購,雷曼兄弟宣布破產後,華爾街五大投資銀行僅存的高盛及摩根士丹利,在宣布轉型為銀行控股公司,等於宣告數10年來,投資銀行靈活運用財務槓桿,從事高風險投資及大規模企業合併之暴利生意已告結束,而其令人稱羡的收入優渥,生活奢華的景象也將不復存在。

    註:Glass-Steagall Act,葛拉斯–史提格爾法,1933年:1933年的聯邦銀行法,創立了聯邦公開市場操作委員會(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)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(FEDeral De­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),並區隔商業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,主要規定商業銀行、證券公司(投資銀行)與保險公司不得跨足彼此間的業務,也不得互相持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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